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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時分接到學弟的簡訊,他說他現在某地院當法警,而那間地院的法警長,就是我的同學某某某。
看見那熟悉的名字,本以為這輩子不會再跟這個人扯上任何關係。畢竟他遠在嘉義,怎麼可能會來台北。
後來我打了通電話給學弟,告訴學弟千萬不要跟他提起我。學弟問了為什麼,我很坦白的說,跟他有些誤會。雖然已經沒什麼了,但我不想讓對方知道我現在的情形。
學弟果然聰敏,馬上體會箇中的原委,不過學弟早就脫口說出,我只能跟學弟說,那以後就別再提起我了。
大學五年,可以有三年半的時間一句話都沒講,可見彼此之間交惡情形一班。那時候沒對學弟講太多,一來那是兩人之間的恩怨,此外,事過境遷,只想不要被這個人影響到。
而到底發生了什麼?
我想對於某些愛慕虛榮的男人來說,跟女人的關係只要曖昧就好。可以享受曖昧的甜蜜,又可以這樣大方的對其他人說,
「喔,不過是朋友而已。」
更可以相當理直氣壯的對我說:
「我一直以為妳懂我們現在的關係。」
也許吧,沒有開始,無端而來的結束,確實讓我難過了很久很久。尤其對方之後態度丕變的讓全班都察覺,那麼我想,這樣連當朋友都不值得。
的確,事隔多年後,不過一名法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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