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強吻男 上吊自殺亡
自由時報報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jan/15/today-so1.htm
〔記者陳恩惠、胡守得、鄭學庸/台北報導〕誇大的報導,血淋淋的人命!去年10月在捷運淡水線強吻12歲少女,被士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的台北市某私立大學四年級學生徐巍豪,因誤信某平面及部分電子媒體誇大報導,以為自己將被判處10年重刑,昨日被發現在台北市福港街租屋處以童軍繩上吊自殺身亡。
肇禍媒體狂按門鈴 家屬報案
檢警昨相驗後,遺體已發還家屬處理後事,而曾誇大報導強吻案的平面媒體昨晚在徐家外按門鈴試圖採訪,但南港警分局接獲報案指稱有人騷擾民宅,警方希望媒體能自制。
據悉,徐巍豪前天中午尚與父親通電話,對於某平面及部分電子媒體的誇大報導,表示非常不悅,並向父親詢問是否真如報導所言,會被判處10年重刑?父親當時只能安慰他。
警方調查,徐巍豪本月6日前往租屋處附近的房東家繳交房租時,房東發現徐某的神情委靡不振,精神狀況不佳,曾進一步詢問,徐某只推說壓力大,卻沒說明是何原因即離開;經警方四處查訪,發現房東竟是最後一位見到徐某的人。
昨天中午,住在徐某隔壁的房客通知房東,表示租屋處有怪異的味道,疑似動物屍體發出的惡臭,但找了半天卻找不著,請房東處理。
房東匆匆趕到出租的地下室雅房,敲門詢問徐某卻未獲回應,於是從徐某房門上方的氣窗探看,赫然發現徐某以童軍繩在通氣的鋁門窗框上吊,本想以備用鑰匙開門,但房門反鎖,經緊急呼叫消防隊撞門,發現徐某已全身腫大並流出屍水。
警方說,徐某的父母獲悉趕到,見狀悲不可抑,父母向警方表示他近來壓力甚大,導致精神狀況不佳;經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會同法醫勘驗後發現,現場無遺書,也無打鬥痕跡,研判應是自殺無疑。
檢警勘驗中,大罵部分媒體害人不淺,檢察官起訴時明明未求刑,卻大幅報導死者被具體求刑10年,造成死者誤以為將被判處重刑而自殺;至於死亡時間,研判應是前天中午,也就是徐姓大學生與父親通話後。
徐巍豪原本已從台北市某私立大學數學系畢業,目前又就讀台北市另所私立大學財經學系,現是大四學生,沒想到卻因情不自禁的強吻行為,一失足成千古恨。
--------------------------------------------------------------------------------
檢察官震怒︰起訴未求刑 亂報害死人
記者胡守得/專訪
起訴徐巍豪的士林地檢署楊姓女檢察官昨日乍聞徐巍豪自縊噩耗,內心激動許久,遲遲無法以言語回答,她透露日前看到某平面媒體大幅報導時就憂心嫌犯徐巍豪會不會因此想不開;未料心中思疑竟成真!楊姓女檢察官昨天表示,起訴徐巍豪是她依法責任所需,她原希望案件在移審法院後能有轉圜餘地,因此未對他具體求刑,想不到竟會發生如此憾事。但她強調,「她會盡到檢察官應做的責任」。
楊姓檢察官說,徐巍豪偵查中一概坦承犯案,並苦苦哀求放他一馬,但被害人父母堅持不原諒;且以其所犯的加重強制猥褻罪,為最輕本刑3年以上的徒刑,依職權也無法給其緩起訴,因而只有將他起訴,希望藉法院的審判過程,讓徐巍豪、被害人家屬間,彼此能有「餘地」轉圜。
她說,為求轉圜而起訴徐巍豪,目的在於,目前離案發時尚近,被害人家屬仍在氣頭上可理解,徐巍豪的行為也確實可議,但透過法院審理過程,被害人方面或許情緒已平和,能冷靜面對本案,給徐一個原諒、和解的機會也說不定;因此,她才未對徐巍豪加以求刑。
又說,以徐姓大學生的犯行、案後悔過及無前科紀錄,是否真要付出如此慘痛代價,是可以讓法院切實審酌的重點。
楊姓檢察官指出,對於部分媒體將本案誇大報導,出刊當天聽聞同事論述後,曾特別了解報導內容,當時她曾心生一個念頭,本案是性侵害案,徐巍豪行為固然不對,但有必要如此圖文並茂、盛大刊載,讓被害人二度受傷?並擔心徐巍豪是否因此想不開;不料,心中的思疑竟成真。
東森報導
捷運強吻糾纏國中女 男子遭加重起訴
東森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06-01-13 13:11
http://news.yam.com/ettoday/society/200601/20060113053609.html
台北市一名徐姓大學生,去年10月搭乘捷運淡水線時,看見一名面貌清秀的國中女生,竟在車廂內強行舌吻對方,少女倉皇逃下車後,徐姓大學生又追了上去,在月台上再度強行舌吻被害人。士林地檢署加重強制猥褻罪把他起訴。
捷運站人來人往,一些不肖之士色心大起,讓著人多做掩護,公然伸出魔爪。一名徐姓大學生,去年10月在捷運上,想要和旁邊長相清秀的國中女生做朋友,還沒等被害人回應,他就在車廂內壓住被害人強行舌吻。少女嚇得倉皇逃離車廂,沒想到徐姓男子跟著追到月台,又在電扶梯旁強吻她一次。徐姓男子的鄰居聽到這件事情,都難以置信。
檢察官認為,徐姓男子從車廂追到月台,犯行明確,因此加重起訴,加上被害人未滿14歲,徐姓男子最多可能被關上10年。
一時衝動過了頭,短短幾秒鐘的強吻,卻毀了徐姓男子的一生。
TVBS 報導
大學男舌吻國中女 捷運狼遭起訴
李若慈 2006-01-13 12:15
http://news.yam.com/tvbs/society/200601/20060113053202.html
捷運月台上拉拉扯扯,藍色上衣的變態男兩次強迫舌吻國中女生,不只動手動腳,看對方年紀小嚇呆了,竟然食髓知味,越來越過分,跟上了手扶梯又摟又抱。徐姓男子當時辯稱國中生說要當她女朋友,反覆查看監視器畫面之後,小女生快步離開,色狼還繼續追上去,這個動作讓檢察官認定犯行明確。
幾個畫面讓人越看越生氣,變態色狼囂張欺負國中女生,檢察官認為行徑惡劣,再加上被害人未滿14歲,偵察終結,將當時犯案的徐姓男子以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最少3年,最多10年的有期徒刑,第一次祭出重罰,要嚴厲的警告這種變態行徑。
蘋果報導
大學男 舌吻糾纏美少女
從車廂追到月台 檢方加重起訴
http://www.appledaily.com.tw/News/index.cfm?
Fuseaction=Article&NewsType=twapple&loc=TP&showdate
=20060113&Sec_ID=5&Art_ID=2333071
【張琦珍╱台北報導】二十七歲的大學生徐巍豪,去年十月搭乘捷運淡水線時,看見一名國中女生面貌清秀可人,竟在車廂內強行舌吻對方,少女倉皇逃下車後,徐又追了上去,在月台上再次強行舌吻被害人。士林地檢署昨依加重強制猥褻罪把他起訴。徐雖只吻了對方幾秒鐘,卻可能會面臨最重十年的牢獄之災。
色膽包天
律師邵華表示,因被害人未滿十四歲,徐的行為已構成加重強制猥褻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將舌頭伸進嘴裡翻攪
檢察官發現,少女根本不認識徐巍豪,卻莫名其妙遭徐強行舌吻兩次,身心因此受極大創傷,此事後,她對陌生人也有恐懼感。記者昨走訪徐的住處,但無人在家,鄰居說不認識徐,也不清楚他是否曾在捷運上強吻女性。
檢方調查發現,徐巍豪是在去年十月十五日上午八時許,從捷運淡水線劍潭站上車,此時一名面貌清秀的國中女生站在車門旁,徐便逐漸向女學生靠近,並站在女學生身邊。
當列車駛進雙連站時,徐突然以身體擋住被害少女不讓她下車,然後強行以左手壓住被害少女的左肩,再以右手勾住她的後頸部,強行舌吻被害少女,甚至還將舌頭伸進被害少女嘴裡翻攪。少女被徐突如其來的舉動嚇到,試圖推開徐某,但因被徐強行抱住無法脫身,所幸列車剛好駛進雙連站,少女於是奪門而出。
辯稱被害人願當女友
沒想到,色膽包天的徐尾隨少女下車,甚至在手扶梯後方,再次用相同的手法強行舌吻少女得逞,少女想搭手扶梯時,徐還以雙手緊抓著對方,並以左手強摟少女的腰,少女用力掙脫逃離魔掌。
少女回家後,將受辱情況告知父母,並向警方報案。由於監視器清楚拍下徐在月台上的犯案過程,警方順利將他逮捕。徐到案後坦承強行舌吻少女,但辯稱當時有問被害少女是否願意當他的女朋友,他以為被害少女同意,所以才會舌吻對方。
但檢察官查出,徐雖然有問被害少女是否願意當他的女友,但被害少女根本來不及拒絕就遭徐強行舌吻,且少女逃離車廂後,徐還追了上去,因此認定他犯行明確,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將他起訴。
舌吻色狼犯案過程
徐巍豪一手壓住女學生的肩膀,一手勾住對方脖子強行舌吻。
女性對付色狼須知
*儘量不要單獨行動。
*儘量不要穿著太過暴露。
*儘量避免坐在角落位置。
*遇突發狀況立即高聲呼救,
*引起注意;及時報警求助,掌握破案時效。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強吻觸法判重刑案例
2005/12/08
宜蘭縣羅東分局公正派出所警員李明杰,在派出所寢室內對少年舌吻、撫摸下體。二審依強制猥褻罪判刑5年。
2005/08/31
「斷舌淫狼」林鈺凱強行舌吻女作家,被咬斷舌頭。二審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
2005/04/26
周姓男子在車內強行舌吻喝醉的女友同學,被吐了一身,舌頭也被咬傷。一審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6月。
2005/04/08
知名餐廳敘香園、錦華樓老闆夏照林,趁裝潢餐廳強行舌吻女設計師,並撫摸胸部、臀部。認罪後一審判6月。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自由時報報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jan/15/today-so1.htm
〔記者陳恩惠、胡守得、鄭學庸/台北報導〕誇大的報導,血淋淋的人命!去年10月在捷運淡水線強吻12歲少女,被士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的台北市某私立大學四年級學生徐巍豪,因誤信某平面及部分電子媒體誇大報導,以為自己將被判處10年重刑,昨日被發現在台北市福港街租屋處以童軍繩上吊自殺身亡。
肇禍媒體狂按門鈴 家屬報案
檢警昨相驗後,遺體已發還家屬處理後事,而曾誇大報導強吻案的平面媒體昨晚在徐家外按門鈴試圖採訪,但南港警分局接獲報案指稱有人騷擾民宅,警方希望媒體能自制。
據悉,徐巍豪前天中午尚與父親通電話,對於某平面及部分電子媒體的誇大報導,表示非常不悅,並向父親詢問是否真如報導所言,會被判處10年重刑?父親當時只能安慰他。
警方調查,徐巍豪本月6日前往租屋處附近的房東家繳交房租時,房東發現徐某的神情委靡不振,精神狀況不佳,曾進一步詢問,徐某只推說壓力大,卻沒說明是何原因即離開;經警方四處查訪,發現房東竟是最後一位見到徐某的人。
昨天中午,住在徐某隔壁的房客通知房東,表示租屋處有怪異的味道,疑似動物屍體發出的惡臭,但找了半天卻找不著,請房東處理。
房東匆匆趕到出租的地下室雅房,敲門詢問徐某卻未獲回應,於是從徐某房門上方的氣窗探看,赫然發現徐某以童軍繩在通氣的鋁門窗框上吊,本想以備用鑰匙開門,但房門反鎖,經緊急呼叫消防隊撞門,發現徐某已全身腫大並流出屍水。
警方說,徐某的父母獲悉趕到,見狀悲不可抑,父母向警方表示他近來壓力甚大,導致精神狀況不佳;經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會同法醫勘驗後發現,現場無遺書,也無打鬥痕跡,研判應是自殺無疑。
檢警勘驗中,大罵部分媒體害人不淺,檢察官起訴時明明未求刑,卻大幅報導死者被具體求刑10年,造成死者誤以為將被判處重刑而自殺;至於死亡時間,研判應是前天中午,也就是徐姓大學生與父親通話後。
徐巍豪原本已從台北市某私立大學數學系畢業,目前又就讀台北市另所私立大學財經學系,現是大四學生,沒想到卻因情不自禁的強吻行為,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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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震怒︰起訴未求刑 亂報害死人
記者胡守得/專訪
起訴徐巍豪的士林地檢署楊姓女檢察官昨日乍聞徐巍豪自縊噩耗,內心激動許久,遲遲無法以言語回答,她透露日前看到某平面媒體大幅報導時就憂心嫌犯徐巍豪會不會因此想不開;未料心中思疑竟成真!楊姓女檢察官昨天表示,起訴徐巍豪是她依法責任所需,她原希望案件在移審法院後能有轉圜餘地,因此未對他具體求刑,想不到竟會發生如此憾事。但她強調,「她會盡到檢察官應做的責任」。
楊姓檢察官說,徐巍豪偵查中一概坦承犯案,並苦苦哀求放他一馬,但被害人父母堅持不原諒;且以其所犯的加重強制猥褻罪,為最輕本刑3年以上的徒刑,依職權也無法給其緩起訴,因而只有將他起訴,希望藉法院的審判過程,讓徐巍豪、被害人家屬間,彼此能有「餘地」轉圜。
她說,為求轉圜而起訴徐巍豪,目的在於,目前離案發時尚近,被害人家屬仍在氣頭上可理解,徐巍豪的行為也確實可議,但透過法院審理過程,被害人方面或許情緒已平和,能冷靜面對本案,給徐一個原諒、和解的機會也說不定;因此,她才未對徐巍豪加以求刑。
又說,以徐姓大學生的犯行、案後悔過及無前科紀錄,是否真要付出如此慘痛代價,是可以讓法院切實審酌的重點。
楊姓檢察官指出,對於部分媒體將本案誇大報導,出刊當天聽聞同事論述後,曾特別了解報導內容,當時她曾心生一個念頭,本案是性侵害案,徐巍豪行為固然不對,但有必要如此圖文並茂、盛大刊載,讓被害人二度受傷?並擔心徐巍豪是否因此想不開;不料,心中的思疑竟成真。
東森報導
捷運強吻糾纏國中女 男子遭加重起訴
東森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06-01-13 13:11
http://news.yam.com/ettoday/society/200601/20060113053609.html
台北市一名徐姓大學生,去年10月搭乘捷運淡水線時,看見一名面貌清秀的國中女生,竟在車廂內強行舌吻對方,少女倉皇逃下車後,徐姓大學生又追了上去,在月台上再度強行舌吻被害人。士林地檢署加重強制猥褻罪把他起訴。
捷運站人來人往,一些不肖之士色心大起,讓著人多做掩護,公然伸出魔爪。一名徐姓大學生,去年10月在捷運上,想要和旁邊長相清秀的國中女生做朋友,還沒等被害人回應,他就在車廂內壓住被害人強行舌吻。少女嚇得倉皇逃離車廂,沒想到徐姓男子跟著追到月台,又在電扶梯旁強吻她一次。徐姓男子的鄰居聽到這件事情,都難以置信。
檢察官認為,徐姓男子從車廂追到月台,犯行明確,因此加重起訴,加上被害人未滿14歲,徐姓男子最多可能被關上10年。
一時衝動過了頭,短短幾秒鐘的強吻,卻毀了徐姓男子的一生。
TVBS 報導
大學男舌吻國中女 捷運狼遭起訴
李若慈 2006-01-13 12:15
http://news.yam.com/tvbs/society/200601/20060113053202.html
捷運月台上拉拉扯扯,藍色上衣的變態男兩次強迫舌吻國中女生,不只動手動腳,看對方年紀小嚇呆了,竟然食髓知味,越來越過分,跟上了手扶梯又摟又抱。徐姓男子當時辯稱國中生說要當她女朋友,反覆查看監視器畫面之後,小女生快步離開,色狼還繼續追上去,這個動作讓檢察官認定犯行明確。
幾個畫面讓人越看越生氣,變態色狼囂張欺負國中女生,檢察官認為行徑惡劣,再加上被害人未滿14歲,偵察終結,將當時犯案的徐姓男子以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最少3年,最多10年的有期徒刑,第一次祭出重罰,要嚴厲的警告這種變態行徑。
蘋果報導
大學男 舌吻糾纏美少女
從車廂追到月台 檢方加重起訴
http://www.appledaily.com.tw/News/index.cfm?
Fuseaction=Article&NewsType=twapple&loc=TP&showdate
=20060113&Sec_ID=5&Art_ID=2333071
【張琦珍╱台北報導】二十七歲的大學生徐巍豪,去年十月搭乘捷運淡水線時,看見一名國中女生面貌清秀可人,竟在車廂內強行舌吻對方,少女倉皇逃下車後,徐又追了上去,在月台上再次強行舌吻被害人。士林地檢署昨依加重強制猥褻罪把他起訴。徐雖只吻了對方幾秒鐘,卻可能會面臨最重十年的牢獄之災。
色膽包天
律師邵華表示,因被害人未滿十四歲,徐的行為已構成加重強制猥褻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將舌頭伸進嘴裡翻攪
檢察官發現,少女根本不認識徐巍豪,卻莫名其妙遭徐強行舌吻兩次,身心因此受極大創傷,此事後,她對陌生人也有恐懼感。記者昨走訪徐的住處,但無人在家,鄰居說不認識徐,也不清楚他是否曾在捷運上強吻女性。
檢方調查發現,徐巍豪是在去年十月十五日上午八時許,從捷運淡水線劍潭站上車,此時一名面貌清秀的國中女生站在車門旁,徐便逐漸向女學生靠近,並站在女學生身邊。
當列車駛進雙連站時,徐突然以身體擋住被害少女不讓她下車,然後強行以左手壓住被害少女的左肩,再以右手勾住她的後頸部,強行舌吻被害少女,甚至還將舌頭伸進被害少女嘴裡翻攪。少女被徐突如其來的舉動嚇到,試圖推開徐某,但因被徐強行抱住無法脫身,所幸列車剛好駛進雙連站,少女於是奪門而出。
辯稱被害人願當女友
沒想到,色膽包天的徐尾隨少女下車,甚至在手扶梯後方,再次用相同的手法強行舌吻少女得逞,少女想搭手扶梯時,徐還以雙手緊抓著對方,並以左手強摟少女的腰,少女用力掙脫逃離魔掌。
少女回家後,將受辱情況告知父母,並向警方報案。由於監視器清楚拍下徐在月台上的犯案過程,警方順利將他逮捕。徐到案後坦承強行舌吻少女,但辯稱當時有問被害少女是否願意當他的女朋友,他以為被害少女同意,所以才會舌吻對方。
但檢察官查出,徐雖然有問被害少女是否願意當他的女友,但被害少女根本來不及拒絕就遭徐強行舌吻,且少女逃離車廂後,徐還追了上去,因此認定他犯行明確,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將他起訴。
舌吻色狼犯案過程
徐巍豪一手壓住女學生的肩膀,一手勾住對方脖子強行舌吻。
女性對付色狼須知
*儘量不要單獨行動。
*儘量不要穿著太過暴露。
*儘量避免坐在角落位置。
*遇突發狀況立即高聲呼救,
*引起注意;及時報警求助,掌握破案時效。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強吻觸法判重刑案例
2005/12/08
宜蘭縣羅東分局公正派出所警員李明杰,在派出所寢室內對少年舌吻、撫摸下體。二審依強制猥褻罪判刑5年。
2005/08/31
「斷舌淫狼」林鈺凱強行舌吻女作家,被咬斷舌頭。二審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
2005/04/26
周姓男子在車內強行舌吻喝醉的女友同學,被吐了一身,舌頭也被咬傷。一審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6月。
2005/04/08
知名餐廳敘香園、錦華樓老闆夏照林,趁裝潢餐廳強行舌吻女設計師,並撫摸胸部、臀部。認罪後一審判6月。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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