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今晚開始我三十五歲的第一篇日記。幸好是個週末,明天睡到中午起床都不會被炒魷魚。現在就讓我好整以暇的寫下今天的心情。
真噁。心情呢。
旋開鋼筆的筆蓋,翻到日記的第一頁,於是我寫下:
"2005年四月二號星期六
我穿了一件白色襯衫與卡其休閒褲,這是我衣櫃裡頭僅剩不是西裝的普通衣服。沒辦法,孤獨的老男人沒有人幫我打點外在,我只求乾淨清爽就好。腳上踩著NIKE喬丹款,那可是我拿著號碼牌在淒風苦雨的夜晚排隊買到的,一定得要讓這雙鞋好好的透透氣,讓別人羨慕一番,好吧來去匆匆的台北街頭,總是會有那嚜一兩個人同樣也熱衷於喬丹球鞋吧?雖然這一切都是我想太多,我還是穿上它,最起碼我高興,這是我這個老男人僅有的尊嚴。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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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前我有個可以說是小學生的好習慣,寫日記。而且是手寫的那種,日記本還是上頭有鑰匙的。不過獨居的我何必須要一個可以鎖的日記本?我想小時候被父母偷窺的陰影太大,嘖,不提也罷。
我的日記本沒什麼特別。藏青色的厚殼上鑲有燙金的日記英文---DIARY。不管再累,我都還是會用鋼筆寫些什麼。對,就是鋼筆,PARKER的,當我不再需要用到原子筆辦公而全面以電腦文書處理一切,我便開始執著在鋼筆上,然後只要ㄧ有機會親手寫字,一定是用鋼筆銳利的筆頭,一筆一劃的看著墨汁順著筆尖滑過紙面,留下筆力透背的痕跡。
然後我還會看著一整面被我那龍飛鳳舞的字寫滿,露出微笑,接著點上一根菸犒賞自己。
看!像不像大文豪朱自清?我擺了個自以為帥的姿勢,翹著二郎腿想起一些事情來..
三十五歲,邁入中年的前段班,人生已經沒有什麼好去講究的,不必追究考試的答案、不用追著愛人問分手的緣由、不想煩惱究竟出國還是留在國內的出路較好。凡事不求甚解,差不多差不多也就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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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六點十五分:遇上第一班捷運到公司
向來他都是不用打卡的。因為永遠第一個就到公司裡。捷運站除了學生以外,不大會有和他同樣年齡階層的人。捷運上學生拿出國文課本背誦或是默念英文單字,他呢,閉目養神著。他的睡眠就像馬一樣,只要稍作休息,就是一覺。
AM八點半:在公司裡頭整理文件
為了等會要去總公司開會的事宜,他連忙將昨夜的文件拿出來熟讀,然後檢查看看有沒有疏漏的地方,重要的地方貼上標籤,喝一口咖啡,然後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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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飯,用來餵食你我對愛情重度飢餓
量杯的水恰好停在應當的刻度
倒入名為緣份的鍋
吻出電流觸碰彼此敏感的開關
熱燙裡揮發情慾的水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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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家睡著的小橘子
她
就一定得小嘴微微張開
然後大搖大擺的睡在我的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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