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男人的手札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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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來到了每天必為的例行公事,我旋開的鋼筆,打開了日記本.....這時的我洗完澡後累的有點不支,眼皮恐怕是需要靠千斤頂才能撐開的如此沉重。只是內心說不出的很滿,雜亂無章的呈現倥傯狀態,如果我就這樣睡去,明早是否還記得此刻複雜無比的心情?

"2005年11月8日星期二 依舊好天氣

我幾乎可以說是有點怨恨,同時鄙視我自己了。偌大的台北城,是沒有大到可以和紐約華盛頓那麼版圖遼闊,但如果說是人海茫茫,就像掉進了迷霧當中,在這座城市裡要找到一個人,仍是得靠點運氣的,這讓我不得不去相信有所謂緣分,有些人即使天天見面,也未必會產生什麼情愫,反之亦然。我只見過她幾次,卻無以名狀的心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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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買了套餐後就帶著張小姐上了車,星巴克禁帶外食,於是我像招呼小狗一樣的把她叫了出來。

"你這麼能吃喔?"張小姐劈頭就問。

"當然,我又不像你們女生有減肥的困擾。"

在車上我大快朵頤著麥香堡,痛快的喝可樂,然後再很豪邁的一次塞五六根薯條,這才是男人的吃法!

張小姐倒是在一旁格格的倩笑,我斜眼瞪她:"笑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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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一切都變的很奇怪。

Alice看我的表情很詭異,老吳對我開始有了敵意,黃經理也比以前客氣不少,自從那天去了張小姐的生日宴會後,周圍的空氣都有明顯的改變。

其實我也心知肚明,他們是在用什麼樣的眼光打量我的。說不在乎是騙人,畢竟那是每天都要去報到的地方,如果工作的氣壓產生高低變化,是足以殺死一個人的。我不想死在這裡,所以我決定過我的,反正好壞都是我一個人承擔,我管不暸別人的腦子內的想法。

當然,我也知道張小姐,也許她對我真的有什麼,打滾紅塵這麼久,對於這點小小的男女互動我不會毫無所悉。但我更明白一點....

凡事必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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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寫到第十了,像這樣女扮男裝真的還蠻累的捏~~所以請大家不要再懷疑我的性別了說,偶素女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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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司機的壞處就是,美酒當前,卻必須要滴酒不沾。

張大小姐她家還真不是蓋的,包下了君悅飯店的凱寓,那裡還真不是普通的豪華,像我這樣一介貧民,根本沒有機會一覽這樣的場面。

今天就是她二十歲生日啊。那個只比她矮一個頭的蛋糕,以及疊成金字塔的紅酒杯,左右兩旁擺滿了各種菜色,整間宴會廳全部都是我不認識的人,拿著小拖盤逡巡很久,結果我只夾了兩三樣菜。有一種很誇張的疏離感,這個空間,這裡的人物,他們口中的競爭乃至於身上穿著的品味,全是我無法理解的次元。最後憋不下去了,只好去露台抽煙解悶,這是我當時唯一的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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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幾天簡直就是跟個神經病沒兩樣。 老吳看我無精打采失魂落魄的,竟然八卦的跑來問我,是不是被張大小姐給甩了?

她甩我?我還不甩她哩!老吳啊,你還真是司馬昭之心,眾人皆知。 想討個有錢的老婆少奮鬥三十年是吧?我怎麼會跟你這種不長進的人當同事咧!我之所以心情不好,可沒有這麼的沒志氣,我只是...我只是...

無法釋懷上一次見到她男友,那張優越而自信的嘴臉,在他的頎長身材與俊秀的五官當中無意識的散發,真的很像某個男明星 , 對,就是那個黃維德, 演飛龍在天的飛虎的那個。

其實我倒不是因為我看見自己不如人的地方而感到自卑,畢竟如果真要這樣比較,我想我早就跳樓自殺去了。我想我是因為看見女孩的頭就這麼安然的靠在他的肩膀上,帶著一點幸福與安穩,比起之前悲傷的面容,當時的她無疑是開心的。她的笑容確實很燦爛,我想應該沒有一個人的笑容會不燦爛吧?當然,現在苦笑的我是個例外。

我苦笑是因為....張大小姐的生日,要我今天去接她到訂好的餐廳!我都不知道我哪時候變成她的專屬司機,如果不是因為她老爸是我們公司的大客戶,如果不是黃經理的哀求,如果不是可以提前下班,如果沒有這些如果,如果我那時真的不想再想起某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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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

我卻得了重感冒,一點力氣也沒有,早上起床的時候才發現我已經腰酸背痛外加忽冷忽熱,完全都提不起勁來,可是今天是Alice休假,老吳又是新人,我根本沒辦法請假。

可惡,給我這天生病又不能不上班,除了幹聲不斷,我也無法選擇,好吧,先吞兩顆斯斯先擋著吧。喝了兩大杯熱水後我還是不想吃任何東西,感冒的腦子裡什麼都慢了半拍,但我就是想不起來今天除了是中國情人節以外還有什麼其他重要的事情。

於是到了展場才發現,下午要開會,而且今天輪到我針對這一季的銷售計畫提出報告!

大氣都還沒有喘一口我就又得趕回家一趟,靠,怎嚜這麼倒楣....老吳你行的,你只要撐到我回來,跟對方拉咧一下孩子教育問題,聊聊感情糾紛的,一個小時我拿到我的資料就立刻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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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八月一號星期一,難熬的夏天

我在想當牛郎大概就是這種感覺。今天我竟然出賣我的色相,不,應該是我的靈魂與尊嚴,陪一個講話沒什麼內容,不斷的問我妝花了沒?裙子好不好看之類的問題。

上了車大小姐提議去"失落的香格里拉",這是一家歐式風格的咖啡館,車上我幾乎不知道該說什麼,除了應著她,聽她講大學的那些無聊小事,哼著走調的蔡依林,我只想快速的到達目的地,因為她唱歌真的有夠難聽。

在咖啡館當中我終於面對面的看著這位大小姐,其實沒有很糟糕,燈光暗了點,她的臉反而沒有那嚜強的殺傷力,也許她不是這個很難相處的人。

我想她應該沒有什麼朋友。因為一個有朋友的人不會這麼像她這樣找陌生人出來玩。像網路上找ons的,也是因為太寂寞,受不了孤獨,才會渴望有個床伴。

聽她講的內容,不外乎唸書很煩,老爸很可惡,學校很78,我聽的都快睡著。受不了了,就算這裡有滴漏式高級咖啡,芬芳美味的花果茶,舒適無比的冷氣,但我還是想要逃離。於是我說,"去看電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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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七月過去,悲傷都沒有再出現,本來以為大概就不會在遇見了,欸,我從來沒有為了一個陌生人這麼掛心,走在馬路上會東張西望,只要有透明的玻璃就會不由自主的往外頭瞄,結果什麼都不是,什麼都沒有,我就這樣像個笨蛋的過完我的七月。

八月一號,我決定要忘記她。今天努力工作吧!我起床的時候就對自己說。在只有五坪大的套房裡,我醒在孤單的清晨,很好!是該重新振作!這個月的TOP SALES絕對會是我!

洗了個澡,又修了臉,白色的泡沫塗滿我的下巴,哈!我每次看到我自己用泡沫刮鬍子就一定會想到小時候我超怕老爸這個模樣,沒有什麼原因,大概覺得很像鬼吧?每次看見就一定會躲進棉被裡頭發抖,大概到我小學畢業的時候,突然有一天我就不怕了,竟然可以靜靜的看著廁所的老爸右手拿著陽春刮鬍刀,左手則稱著臉,對著鏡子緩慢的先從左邊的臉頰往下巴緣滑到右邊的臉頰,再沿著下巴曲度由上往下挪動,最後就是清理上嘴唇的雜毛,大功告成就用清水洗洗臉,哇!昨晚滿臉鬍紮的老爸就換了個人似的,十二歲的時候我可以這樣毫無恐懼的看完老爸"表演",但也認為自己在十二歲以前很幼稚,不過就是泡沫刮鬍子嘛。

可是也從那ㄧ天開始,我也感受到以前老爸會把我抱起來用他那張滿臉鬍紮的臉摩擦我的手掌腳掌的日子,再也不會回來了。

現在的我都是用電動刮鬍刀,不大用泡沫,我不像我爸那嚜毛髮茂盛,反而像媽媽。也好,省下一筆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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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我現在在哪嗎?現在是晚上九點二十七分,我跑出來尿尿,在廁所的鏡子裡頭不斷的吸氣,呼氣。因為等下又要去面對一場硬仗,我痛恨應酬,厭惡酒店的氣氛。

今天黃經理帶了一批新人進來,很明顯的,他是要拉攏他們,鞏固自己的勢力,希望可以累積人脈,業績超過李經理的那家店,這樣他要升遷的話也是很有機會的,這群新人就像當年的我一樣,都是黃經理的棋子。不過幾年過後黃經理的頭銜也沒多個總字,總到後來還不就是...

色胚。

這次總共有六個新人,看的出來都是大學剛畢業沒多久的,剛開始還為畏畏縮縮,結果沒多久就露出本性,好像八百年沒看過女人似的。黃經理玩的更開心,叫了三個小姐,不過倒是沒開幾瓶酒,在那裡喝酒好像在喝自己的血一樣,貴的要死,所以大概玩沒多久就會跟公關說要"框"出去。

結果我走回包廂時發現包廂的門鎖上已經有綁上一條毛巾,我當然知道他們在裡面已經開始玩起來,而且,是很"深入"的玩。什麼摩擦生熱、螞蟻上樹、冰火五重天到上膛開槍,吸星大法,他們一項項慢慢玩。上一次我就太傻,結果衝進去正好看到黃經理和一位小姐在玩山泉酒,這次我學乖了,不想看到讓我作嘔的東西,老實說雖然我也很愛看脫光光的美女,不過除了日本女優,另一個就是我太太了,其他女人在我眼前一絲不掛,我會反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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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過了個愚人節...腦子會不會也變笨了呢?停了兩天,終於要來寫第四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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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癱。

只要是服務業就多多少少會遇上奧客,我今天就遇上了。如果不是因為她是張董的千金,我寧願把這個案子丟給Alice。

但我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千金日後竟後竟成為了我的夢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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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他媽的衰!

梅雨季是怎樣!可以下這麼大的雷陣雨喔!

早上九點多,才下捷運,就遇上大雷雨。而且更慘的是我還沒有帶雨傘,人來人往的上班族紛紛從包包裡頭掏出雨傘,我什麼都沒有,只好把公事包頂在頭上,三步併做兩步的奔向公司。

雨真的是像用倒下來,等我到了公司門口,已經淋成落湯雞,那早上才用髮雕弄好的頭髮又塌又扁,西裝更不用說,整套都濕透了。

什麼是濕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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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今晚開始我三十五歲的第一篇日記。幸好是個週末,明天睡到中午起床都不會被炒魷魚。現在就讓我好整以暇的寫下今天的心情。

真噁。心情呢。

旋開鋼筆的筆蓋,翻到日記的第一頁,於是我寫下:

"2005年四月二號星期六 

我穿了一件白色襯衫與卡其休閒褲,這是我衣櫃裡頭僅剩不是西裝的普通衣服。沒辦法,孤獨的老男人沒有人幫我打點外在,我只求乾淨清爽就好。腳上踩著NIKE喬丹款,那可是我拿著號碼牌在淒風苦雨的夜晚排隊買到的,一定得要讓這雙鞋好好的透透氣,讓別人羨慕一番,好吧來去匆匆的台北街頭,總是會有那嚜一兩個人同樣也熱衷於喬丹球鞋吧?雖然這一切都是我想太多,我還是穿上它,最起碼我高興,這是我這個老男人僅有的尊嚴。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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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前我有個可以說是小學生的好習慣,寫日記。而且是手寫的那種,日記本還是上頭有鑰匙的。不過獨居的我何必須要一個可以鎖的日記本?我想小時候被父母偷窺的陰影太大,嘖,不提也罷。

我的日記本沒什麼特別。藏青色的厚殼上鑲有燙金的日記英文---DIARY。不管再累,我都還是會用鋼筆寫些什麼。對,就是鋼筆,PARKER的,當我不再需要用到原子筆辦公而全面以電腦文書處理一切,我便開始執著在鋼筆上,然後只要ㄧ有機會親手寫字,一定是用鋼筆銳利的筆頭,一筆一劃的看著墨汁順著筆尖滑過紙面,留下筆力透背的痕跡。

然後我還會看著一整面被我那龍飛鳳舞的字寫滿,露出微笑,接著點上一根菸犒賞自己。

看!像不像大文豪朱自清?我擺了個自以為帥的姿勢,翹著二郎腿想起一些事情來..

三十五歲,邁入中年的前段班,人生已經沒有什麼好去講究的,不必追究考試的答案、不用追著愛人問分手的緣由、不想煩惱究竟出國還是留在國內的出路較好。凡事不求甚解,差不多差不多也就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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