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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登於更生日報20070510副刊

每次寫有關愛情,總習慣用男孩與女孩。絕少會去用男人,女人這樣的字眼。即使筆下的人物七老八十,還是依然。

因為只有在愛情裡,我們永遠停留在男孩女孩的年齡,就算在職場上如何的叱吒風雲,外表上多麼的成熟穩重,都不改內心裡想要在愛情中長不大的願望。好比說女人就是擁有成為愛情裡小女人的天份,而男人呢,總會在愛情中做一些令人感動得傻事,雨中癡癡等待,或是大老遠的為女孩送上最溫暖的宵夜。也只有在愛情裡,所有美麗的語言會在幼稚的人口中說出,永遠不離分,只想要好好愛你,再也不會讓你哭,說真的,用一點科學頭腦去想,別離永遠都在發生,只是不知道什麼時候輪到我們;當然不只是想要好好愛你而已,還要你也得疼我才行;再說,哭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尤其眼淚可以成為兩人間最迅速的動情激素時,還是哭比較好一點。

說得再多,當我們遇見愛情,在怎麼不可能,光怪陸離,甚或離經叛道的話,都捨得說出口。不只一次的說,說再多都不會膩,而任何一個追求效率,講求成果的社會人事,想必無法任受同樣的話每天說上不下十來次。

除了情話。

讓男人變成了男孩,女人回到了女孩。

因為說情話的同時,不是只有聽的人開心,說得人同樣有一種催眠自己的功能。就像是吸毒,講過一次,看見對方紅暈的兩頰,就會想要講第二次;聽見對方格格清脆的笑聲,就會再講第三次,而看到對方淚眼迷濛,便開始發誓,我會一輩子對你好,真的.....

我喜歡在愛情裡當一個永遠都不想長大的小精靈,陪伴著我的彼得潘,在彼此的世界中,享受童話般的幸福。公主跟王子不會演到後來他們成為國王與皇后,因為國王紀要開始掌管國內大小政事,皇后就得開始跟嬪妃爭風吃醋,長大了,就不美了。

曾經在捷運上看到一對很老的情侶。應該是老公公想要追一個阿嬤。老公公看上去應該有七十幾歲了,阿嬤似乎比他小很多,約莫五十來歲而已。老公公緊握著阿嬤的玉手,小心翼翼的問她說,想去哪裡玩?士林夜市有去過了嗎?還是想去淡水走走?夜市裡有很多好吃的,淡水可以看夜景,又說著,

"遇上你,讓我回到我年輕的時候。"

雖然不是我談戀愛,但我想我也感受到阿嬤臉上的幸福洋溢,從阿嬤泛紅的臉頰,用著她可愛的台灣國語回應著,

"你這樣縮偶,偶會不好一素啦!"

七十幾歲又如何?五十幾歲又怎樣?看來看去,也不過就是長不大的男孩跟女孩,在愛裡頭最浪漫的王子與公主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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