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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ec 11 Mon 2006 02:52
  • 定律

老實說,每個禮拜天的晚上,特別寂寥。

不想看電視,睏頭過了也不想睡覺,當然更不想去做點正事。你知道這是誰害得嗎?

看你一副要為我打抱不平的樣子,怒髮衝冠的要找那個始作俑者算帳,我想你一定猜不到這壞蛋究竟是何方妖孽。心裡一陣好笑,可又得忍住笑意,煞有其事,裝模作樣的對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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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那次之後,我一直對飛機有著無以明狀的夢魘。

支解的機身與散落的零件,混合著濃濃的燒焦味,殘破的不只有眼前的斷垣殘壁,耳邊傳來的誦經聲,敲打著木魚,也把我的家庭給擊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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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最脆弱的時候,最需要的是什麼?

當所有的親人都不在身邊,或者說感覺到被全世界給遺棄的時候,還是站在榮譽的頂端需要有人為我喝采的片刻,原來,我只要你的一句話....

"我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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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上的燙手山芋,在手心當中明顯感到我發自精神底層的厭惡。

走在門口徘徊良久,反覆思量著該怎樣說出一句得體的話,不過就是一封情書嘛,無論怎樣都是個死,那就早點知道結果也是好的,省卻我老是看著這玩意發愣,打亂了我平日的作息。

就這麼著,我打開了他的房門,看見他挺拔的身影埋首於幾何與代數之中,那書桌上堆的滿滿的參考書與講義,讓我險些看不見他側面的稜角,那俊美的弧度,鼻樑與嘴唇的線條,讓我手上的這玩意,更顯得格外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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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秦漢馬景濤一般的男主角:

"這件事我真的可以解釋,妳一定要聽我說!"配合著水汪汪的顯示圖片。

恰似劉雪華陳德容的女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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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ec 04 Mon 2006 12:33
  • 難題

女孩抽抽噎噎的在男孩懷裡哭著。

男孩是女孩的親密愛人,知道女孩傷心的由來,於是抱著女孩,用手當髮梳,順著女孩的長髮,也撫平著女孩的紊亂皺摺的心。

但這已經不知道是女孩第幾次哭的如梨花般可憐,只是女孩說不出口,或者說,她已經不知道該怎樣陳腔濫調的敘述著自己的不幸,哽咽中,女孩搖著馬尾,說著我沒事,真的沒事,忍耐也就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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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的爸爸為了體諒女孩補習的辛勞,決定幫女孩請了一個清大的大學生,為她補習數學以及物理化學。於是男孩與女孩的路變成了不同方向,放學了,女孩被父親給接走了,男孩望著女孩的背影坐進了MetroStar的黑色轎車後,留給男孩的只有一屁股的黑煙,女孩竟然連回眸的溫柔都不曾留下,男孩沮喪的去補習班,幾次上課,男孩無心聽課,所謂的sin 、cos、怎麼算都變成了直線追逐,他怎麼追,都追不過日夜的遞嬗,女孩轉變的速度,讓男孩用盡所有力氣也無法趕上。

於是,決定守候。

下了課,晚上的九點半,叫了台計程車驅往女孩家的豪宅門口,看著女孩的窗還亮著燈,男孩開始打女孩的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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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模擬考的季節,天空永遠都是陰鬱。

所以約會的路也從走回家改成了去坐車到台北火車站的南陽街。雖然時間拉長了,但是以往的夜晚相處卻改變為三角函數還有物理化學。等到下課已經是月亮高掛的深夜,除了送女孩回家,別無他處。

即使是週末,依舊不能白天出來,男孩其實是很喜歡擁抱陽光的,在運動場上揮灑汗水,古銅色的肌膚是男孩的象徵,男孩笑說自己是陽光美少男,每次女孩都笑得不支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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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ec 01 Fri 2006 00:05

向來女孩與男孩的約會都是從傍晚六點以後開始。

男孩跑到女孩的校門口,安靜的等著她與同學開心走出校門,然後再與女孩一起回家。相偕的這一段路雖然不長,短短的十幾分鐘,但每天加起來也是很可觀的。尤其對於高中生分秒必爭的時刻,十幾分鐘的約會變得格外的珍貴。

考完段考的下午,也要等到女孩回家後的傍晚才能出來約會。六點一到,對男孩而言有著獨特的意義。於是他會煞有其事的在女孩家的巷子門口等著,小倆口牽著手就去公館的東南亞看著最新的電影,看完電影也將近九點了,吃著熱騰騰的炸彈燒,在一起逛街。女孩子總喜歡一些小飾品,還有一些可愛漂亮的衣服,不過這個年紀的女生是善良貼心的,畢竟整個公館的衣服鞋子包包與飾品,不大可能出現單品要上萬的高價。即使女孩總是任性的要男孩買個禮物送她,男孩也總是很乾脆的就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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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0號,大雨沖刷的午夜
好吧,收到這樣的包裹,不知道該笑還是該哭。
笑得是竟然會在與女孩隔世許久後還能與她有這樣的一段牽連,哭得依舊是責難自己要命的堅持。看著女孩娟秀有力的字跡,再怎樣男子氣概的我,也忍不住有想哭的衝動。

只是想哭,但我沒有哭,因為我想起來我並沒有為她落淚的一點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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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6日,哪有什麼秋高氣爽可言
沈痛總該過去,而且我也沒有什麼沈痛的資格好拿來炫耀。

Josh今天發瘋一般的對我大吼,問我憑甚麼奪走Cathy的心,我聽了滿頭霧水,在Josh鬼哭神號中才大概了解,原來昨天她拒絕了Josh的告白,竟然用我當擋箭牌。解釋老半天也沒用,當我百口莫辯,整個公司的大廳都是他的歇斯底里時,我腦中浮現了長髮女孩的笑靨。在麥當勞的她,嚼著薯條,喝著可樂,恬靜與活潑都可以在她身上找到完美共存,更誇張的是,我就這樣脫口而出的說,我早就有喜歡的人,那人絕對不是Ca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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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8號,秋涼如我心

最後一次見到女孩,這一次,我非常的肯定。
長髮女孩的身影在社會新聞的頭條中,顯得有些無助,那是她的大頭照,素淨的面容,以及一張抿嘴微笑的嘴唇,薄薄的,我不知道該怎麼說,女孩好像你有很多話要說,可是每一句都太過沈重,我永遠都聽不到會是怎樣的言語,從你的雙唇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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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大大:
知道你現在在忙,所以不想吵你,雖然你總說沒關係,有事就跟你說,你一直都在,但我怎麼忍心,讓你蠟燭兩頭燒呢?

你是我的戀愛大大。但我並不卑微,願作你的愛情國度子民,只因你的愛情早已潛移默化的進入我的骨髓,我不得不隨著你的腳步而行,沒有一絲埋怨,臣服在你溫柔的關懷與感性的體貼,每當你撐著沈重眼皮陪伴我的白天,我想,你就是我的大大,我喜歡這樣甜膩的呼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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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mic插好,打開windows movie maker,找一首我很愛的歌,如果下輩子還記得你。歌詞,配樂,一切準備妥當,按下開始後,緩緩跟著音樂哼唱著。

第十七首,送給你的歌。

當你說,你非要我的聲音方能入睡的那一天起,我開始錄製很多我的清唱,你喜歡的歌,然後透過網際網路傳到你的國度,你的夜晚,我的白天。兩三個禮拜就一首,你說,你會把我傳給你的燒成一張CD,白天在你的車上橫亙日落大道,夜晚,在你的床邊陪伴鼾聲安眠。

大概估計著該聽膩了,就會積極學下一首新歌,不管是不是感冒,即便聲音沙啞,也會想進辦法的唱一些低沉的歌曲,讓你的世界在沒有我陪伴之下,最起碼,還有我的餘音繞樑。在滿滿的英文與搖滾饒舌的空氣裡,多希望讓你多聽見中國女孩的低語呢喃。

我變成K歌女王,每一首新歌我都會唱,以為這樣,分隔兩地的我們可以解相思之苦,卻在你的相本裡,出現了一個嘻哈辣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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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4號,夏夜凝眸的晚餐

如果完美的開場白,需要烘托才顯了隆重,那麼我與長髮女孩的這一次遇見,豈只千呼萬喚而已。從雷陣雨的窗口望見,超過一年,我沒有等待過什麼,上一次電影院的並肩而坐我以為,這該是最後一次了。

不過還是那句話,絕處逢生,總是最讓人對神明感激涕零,篤信,不也就是在等待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這句話實在太俗氣了,我又不是某立委,家財萬貫,當然,她更不是王小姐,最重要的是,這不是一份禮物,機緣不是賜予,我寧願說,這是一種磁場的交會,我跟長髮女孩的磁場註定要有所交集,這是生來就決定好的。

電話裡的她,原來就像個高中女孩一樣,約她吃飯本來只是要謝謝她的好意,到了火車站圓環的麥當勞,那頭髮的長度與色澤,有些圓潤的身形,額前有著短短瀏海,學生味十足,她微微的看著我,將東西遞給我之後,堅持不要吃別的,就要吃麥當勞,薯條跟可樂是她的最愛,而我,像個傻蛋一樣,陪她在學生群中排隊,領餐,看著她講話,曾經這是一個幾次與我擦肩的女孩,卻在我面前說她是如何撿到我的包包,本來想把手機打開,看看我是不是會打電話過來,但手機沒電,時再不知道怎辦只好,打開手札的最後一頁,看見我家裏的電話。

這女孩,讓我只有傻笑的分,以往來不及看的,現在讓我多看她幾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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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7月4號,感謝上帝,感謝所有有超能力的神明,創造奇蹟的神明!

下班的台北,疲憊的上班族,我原本以為不就朝九晚五,現在卻已經晚上九點十五分,再看今天的最後一眼,走向捷運站,加班的人潮,夜歸的學生,以及準備要party的男女,一切如舊。

神蹟往往就在我就要絕望的時候,給我一線生機。

回家後的電話留言,竟然聽見有個清脆的女聲:

"下午七點十分:

是李先生嗎?我在車上撿到你的包包,裡面有一本冊子,我在最後一頁看到這個電話,所以來打打看,如果你有聽到我的留言,就打這個電話給我,0920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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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2號,蟬聲大作

整個夏天,整座城市,簡直就是在BBQ。好吧,火種換成烈日,鐵架改成盆地,最後烤的全是人肉,一陣陣撲鼻的,不是香氣四溢,而是人工化學液體配上人類身上散發的蒸氣味道,稍微混合搖晃一下之後,就充斥在台北稠密處,扼殺的不只是我的腦細胞,還有在夏天工作的生命力。

今天簡直就是災星降臨。鬧鐘莫名其妙的給我停擺,早上九點三十七分,我是在自己的慘叫聲驚醒。來不及洗臉只能漱口,三分鐘我換上了襯衫西裝褲,套上我的麂皮休閒鞋,就已經在我家巷口攔上小黃,直奔十點公司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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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8,香檳色M牌,內有功能超強的PDA,這是這隻手機裡面的我。

"恩,對,關於這件案子我們是應該要申請鑑定,法官怎麼說?喔?怎麼會這樣?這就麻煩了,我們恐怕要重新討論證據提出的內容了,妳今天晚上去找我們的原告來,我們晚上七點在遠企見,記得提醒他把醫生的診斷書帶來,還有還有,千萬不要給我遲到!"

0928,藍色N牌3開頭的型號,沒有照相功能,可接可打的陽春型手機。我在這裡頭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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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8,春季乍暖。
電影絕命終結站上映了,不過終結不了我與她的奇蹟第五次相遇。

這次沒有一分鐘這麼短,很幸運的是,我跟她相處了有兩個半小時,但我並沒有因此而感到上天對我的眷顧與厚愛,根本就是上帝在告誡我,千萬不要破壞了那對情侶的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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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2號清晨時分。
天光微亮,我頭一次的失眠。
我不知道為什麼每次都這麼巧,讓她就這樣走入我的眼簾,但永遠不會超過一分鐘。如果只是一次,兩次,也許是巧合,但四次了,我不知道還會不會有第五次,但即便有,對我來說她永遠只是一個陌生女孩,我對她來說也許還只是一個,癡漢?喔不,我不想這樣貶低我自己,我並不是登徒子,更不擅長搭訕,況且,女孩身邊已經有了一個男孩陪伴,她不會再需要我了。

不抽煙不喝酒的我,實在難熬失眠的清醒。所幸今天是休假,可以讓我放肆不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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