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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華跟小明從小學就敵對仇視彼此。

那條小學課桌椅的線像是就這樣畫近去他們的人生,不管任何事情,他們永遠都是對立的兩方。

小學的分組,他們總是被同學拱為兩組的代表,老師說要競賽,最後都會演變全班表態要挺誰的局面。

國中要選全年級模範生,女生呼聲最高的一定是小華,而男生也都是小明,於是選舉到後來就變成了桌對廝殺了。

這兩個從小就很愛比較輸贏的冤家,分別考上了建中與北一女,原以為可以就這樣的斷絕往來,涇渭分明,可幾次的台北市國語文演講比賽,英文演講比賽,這兩人又再度的狹路相逢,紛紛使出渾身解數的展現自己的優勢,讓在場的評審無不瞠目結舌,鼓掌叫好。

進入了大學後,兩人很不幸的又再度同班在社會組第一志願的系上遇上了,小華跟小明大學四年沒有說過幾句話,甚至是看見對方從左邊樓梯上來,另一個就非得要從右邊樓梯下去。

畢業後小華立志當律師,小明比較保守,他選擇公職,還是當司法官比較適合自己的個性。而在一次全國矚目的案件開庭中,小華是辯護人,小明則是起訴的檢察官,這兩人的戰場又再度延燒到了台北地方法院,濃厚的火藥味,連總統府的憲兵都以為燒過來了。

幾年後小華轉換跑道去參選立法委員,小明則是成為了內閣閣員,很不幸的,憲法規定行政立法分立並且相互制衡,行政院必須對立法院負責的情況下,每一回小明的備詢,都會碰上來是洶洶的小華,說是為了要貫徹憲法權力分立的精神,所以一點不留任何情面。

又過了幾年,這兩個人結婚了。

婚禮上男方主動吐露這背後的羅生門的破解,其實只是因為小明有天實在受不了的問了小華一句:

「我是上輩子欠妳的嗎?妳為何要這樣苦苦相逼?」

「是啊!你就是欠我,非要逼到你說出口我才罷休。」小華怒目相視的對他說。

「妳說啊!我欠妳什麼?我欠妳什麼嘛!」小明逼急了,已經顧不得所謂形象問題。

「欠我一個求婚。」小華說完後,整張臉像是一杯牛奶裡頭滴進了一滴血一般的暈開。就低頭再也不說了。

小明笑了。所以...

一個禮拜後,決定結婚。

月小亮曰:要成為足以匹配自己喜歡的男人的另一半,先成為讓他可敬的...

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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