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貓的古靈精怪(內有靈異小心服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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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我和蔡聊天的話題從脆笛酥轉到了哪種貓飼料嗜口性佳,以及哪種貓沙的凝結力強。這大概是我們每天除了寫起訴書與出庭以外最快樂的時光。

她的娜娜真的還蠻漂亮的,而且比我家的貓要溫馴聽話。不過差不多過了一個月後,蔡憂心忡忡的對我說:

"小夜,妳家的貓會耍自閉嗎?"

晚上我們正一起搭著捷運回家的路上,她開口這樣問我。

"會啊,尤其是我剛罵過以後都會自己躲到角落面壁。"我家貓就是靠這招博取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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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夜我跟妳說,昨天我收到一份禮物耶!"

講完八卦,蔡煞有其事的跟我講起昨天的事。不過送禮物對蔡來說簡直是稀鬆平常,也不見她平常有把這種小事掛在嘴邊。

因為至目前為止,追求蔡的政商名流,多如過江之鯽,那些貴公子都不是以月薪來衡量他們的尊貴,無一不是以"身價"千萬當作單位計算,禮物更是所有想像的到與想像不到均有。可惜我們家蔡姑娘暫時不願意這麼早死會,畢竟以她這麼強悍的性格,要她當個深宮怨婦會悶死她吧。

"禮物?是什麼?誰送的?"我拿起烏醋往我點的乾麵灑個幾滴,發現有點小堵塞,結果一用力,那又黑又酸的醋全飛到我潔白的襯衫上頭....

"妳猜。"她賣著關子,然後把蛋包湯的荷包蛋用湯匙運到麵碗上,狠狠的一戳,流出又濃又香的蛋液。接著迅速的攪拌,這是她最愛的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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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檢座是我在檢察署裡面最好的朋友,因為是在檢察署中認識的,所以更顯的這份友誼彌足珍貴。

大概從高中以後就不再有所謂朋友這檔事,特別是在法律圈子中更是如此。不過蔡是個很特別的人,嗯,還是個很辣又很正的美女。重點是,我跟她很要好,也沒有什麼原因,就是一見如故吧?

一見如故?

曾經我們兩個跑去算命,算命的說上輩子我是蔡的丈夫,兩人鶼鰈情深,但感於愛情沉重的負荷,所以相約這輩子要一起當姐妹淘。那為什麼不是共同當好哥們呢?這個問題我沒有問算命師,我猜他也只是唬爛,但我相信我和蔡應該有什麼比一般人更強烈的緣分,不然不會這麼有默契。

蔡不同於時下的女孩,除了外表很時尚,裝扮很流行以外,卻是很有想法,個性很硬的女人。她的發語詞向來都是"老娘"為首,"靠腰"結尾,當然這只是大家私底下閒談,不至於毫無節制的也用在法庭上。但她說其實每次詰問時她的發語詞都自動隱藏在心裡,會先消音後再講出她要陳述與發問的內容,是個直率的人。此外擅長公關,我想這和她美麗又豪氣的特質有關吧。我們最常在午餐偷偷嚼舌根,並且還幫署長、檢察長、院長庭長等取了很多不同的綽號,比方那個為人小氣又有點猥瑣的桂法官,就有個非常可愛的暱稱:小瓜呆。為了不讓別人發現我們在聊是非,於是我們總是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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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姐是跋扈的母獅子,我呢,則是剽悍的馴獸師。不過你知道馴獸的最大技巧不是拿著皮鞭抽打,而是知道每隻攻擊人的獅子內心,其實只是不想認自己受傷罷了。

這個道理在我很久很久以後,張小姐與她都不再出現我身邊後,我才慢慢體悟出來。畢竟我只是個普通的Sales 。什麼都可以賣....什麼都不奇怪。

啟動引擎後,很快就來到菁山路,之所以會轉到這裡,是因為中午快到了,陽明山上沒有什麼可吃的東西,於是我和張小姐就先到這裡附近的一家星巴克先吃點什麼。但我的眼光卻停在對面的麥當勞,那才是真的可以吃的飽的地方哪!

我沒有追問別人私事的習慣,所以當頭髮再度覆蓋在她的額際後,我連噢都沒喊,繼續的開我的車,耍我的陰謀。張小姐呢,則是拿出了包包裡頭剛出來的IPOD機聽音樂,想必是不願意跟我講話了吧,也罷,話不投機半句多,正是說明此種狀況。

"我想喝蘋果汁,給我來份起司蛋糕。"張小姐拔掉耳機後跟我說的第一句話就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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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你有沒有唸過法律,這篇故事我想要說的東西有很多很多....

從程序面來說,寫作過程中我從頭到尾都在翻閱刑事訴訟法的法條,檢閱有沒有遺落的程序沒有寫上。這可以當作各位若遇到警察刁難時的借鏡,警察要訊問的話,首先要問他有沒有傳票或是拘票,因為故事設計的是自首,所以這部份跳過。進入訊問最重要的就是全程錄音錄影,少了這個部分作成的筆錄就不能當作證據了。訊問前要進行人別訊問與告知義務,人別訊問比較好理解,就是確認是否為被告本人,告知義務就是一般電視上所看到的,你現在有權保持緘默....同時詢問對方有無需要律師辯護與罪名告知。最後涉及到是否要羈押,羈押必須是法官開立出來的押票,所以遭到警察局強制拘提後須在24小時內解送到該管法院進行羈押訊問。因為故事設計的是強姦殺人,所以符合五年以上的重罪羈押,在這個部份法院原則上都會同意羈押的。

接著就是檢察署的受理部份,檢察官知有犯罪事實即應偵查。在偵查的過程中一定會出現的就是現場模擬,電視上我們都會看到被告頭戴安全帽,然後告訴檢方屍體埋在哪,犯案過程等等。這也是根據之前在警察局所做的自白而來。法律規定不能單以自白將人定罪,還須有其他輔助證據,那嚜根據自白所找出的屍體兇刀等等,即屬之。不過現場模擬法律未有明文,就當作是勘驗的一種吧。至於相驗呢,就是驗屍啦!據我同學指出,女孩子每個去相驗的第一次,都一定會昏倒,男生則是一個月不敢吃肉。當然也有強者我同學竟然完全無被影響,這是題外話。

講完了法律,我們來講講關於故事的發想。或許有人會問,欸妳怎麼會想出這麼變態的故事?這故事變態嗎?其實也不會,如果大家有聽過蘇建和案,就不會認為這個故事只是虛構,因為曾經發生殺人過程裡同時強制性交(我是大學看過判決書的事實部分才知道),惡行重大所以印象深刻。當然因為當時的證據破壞殆盡,現場也是完全沒有被告的腳印與手紋,單只就幾枚沾有血跡的硬幣與已遭槍決的另一被告自白論罪,也是目前這三人的死刑沒有一任法務部部長敢簽。

在我高中的時候發生了白曉燕命案,同時間在當時新店家附近也有一樁袋屍命案,後來一件件被報導出來的案子越來越多,不過時間一久了大部分也被人遺忘。不過說出數據會讓人很難接受,在台灣的冬天裡,每一個小時就會有個女孩遭到性侵,一天有多少女孩?一個月又有多少?只是真正被爆發的是簡直就是鳳毛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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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走失的貓後來又回來了。一開始那兩個老人家還不大願意原諒這個離家出走的孩子,不過看牠瘦的可憐,而且一直喵喵叫個不停,關在門外沒多久就讓牠進門,唉,人幹麻要和畜牲計較這麼多呢?

結案後我內心低潮了一陣子。直到小隊長找我去喝兩杯,他說有個後續他一直沒有講。現在案子辦完啦,人也抓進去關了,就等槍決執行,這時候跟我講我大概比較不會怕。

"好啊你說。"我很阿莎力的喝掉半杯冰啤酒,然後夾著生魚片吃著。真是絕妙搭配!

"我不是跟妳說我派了兩個人監視那個變態男在拘留所第一天的情況嗎?"他說。

"對阿怎樣,有什麼特別的嗎?"我兀自夾起黑鮪魚來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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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電話裡追問小隊長:"然後咧?然後咧?"

"然後?就妳現在看的卷宗啊。笨,不知道妳是怎嚜考上檢察官的。"

對了,小隊長是我隔壁鄰居的小孩,當年我考上法律系,他則是唸警大。也許是因為小時候常被他欺負,於是我立志要當檢察官,讓他日後看到我恭恭敬敬的喊我一聲:

"陳檢座!"

當天小隊長就聲請法院簽發押票,向這種重罪羈押的,押票很快就下來。跟一般人不同的是,正常人都是在居留所鬼哭神號,這個男的卻是異常的平靜,甚至感謝小隊長把他關在這裡,他一點都不想回去他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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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男人先嚥了一口口水,然後說出以下令人瞠目結舌無法置信的事實。

"我殺了我的女朋友,就在一個月前。"男人眼睫低垂的說出這個令人詫異的開端。

"可以請你再詳細說明時間地點嗎?"小隊長在筆錄本上寫著殺人案,等著填上時間與地點。

"就在八月十七號晚上十一點左右,我跟她約在她家附近的公園談判。"

"請問她家在哪?"小隊長填好時間後低頭問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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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案子結束的很快,幾乎是嫌疑人來警局自首、挖到屍塊、接著起訴、判決。沒有上訴,這位只有27歲的男人就甘之如飴的瑯噹入獄,可以說是非常配合,一點也不狡辯。

我坐在辦公室裡想著,要是以後都是這種案子,該有多好啊!

當然,我是指偵查起訴的順利,至於整個殺人過程,最好不要。因為很噁心,極度變態。這大概是我既實習後第一次相驗昏倒,本案是我第二次在相驗的時候整個暈眩倒在法醫身上。

整理好卷宗歸檔後,不禁想起那個午後,我還和蔡檢座聊起陰陽之說...

檢察長走進來說要來分案,打斷了我們聊的正起勁的心情。窗外一方斜陽灑入檢察署陰暗又恐怖的角落,一聽到要分案,每個人的臉上都充滿哀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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